应急部消防救援局:全力支持消防产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
日前,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在前期实行消防产品**检验便民利企措施的基础上,部署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和各**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台系列措施,进一步加大疫情防控期间对消防产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的支持力度。
**:全面推行**检验业务线上服务。进一步提高“互联网+“服务水平,全面推行**检验业务网上办理,实现全程电子化,实施业务“不见面”办理,“消防产品强制性**委托业务系统”“消防产品技术鉴定委托业务系统”以及各**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网上检验业务受理系统全天候运行,各**检验机构做到工作期间所有热线服务电话联络畅通,线上**、检验申请受理、咨询释疑、沟通整改等功能正常好用、服务到位。
第二:积极创新**业务办理方式。按照**企业分类管理原则,采取“告知承诺”方式,开展初始**、**扩大等**业务工作。企业具备生产条件,因疫情防控不能提供所有文件资料的,实行承诺制,可先行发证,一定时间内补齐相关资料。对少数低风险企业,可先发证后检查。充分利用 “消防产品网上**跟踪监督云平台”,对企业的生产条件实行网上远程视频检查,进一步提高消防产品证后监督效能。
第三:实行费用缓收和适当减免政策。即日起至疫情防控结束,对所有消防产品生产企业实行**检验费用缓收政策,缓收所有**检验费用项目,包括但不限于**委托申请费、工厂检查费、产品检验费、批准费、年金、监督复查费等;疫情结束后,再分批补收疫情期间缓收的**检验费用。同时,对疫情期间依法复工复产的消防产品生产企业,湖北省内的免收检验检测费用。
第四:进一步优化**检验流程。消防产品强制性产品**检验机构应相互承认企业已有3C**工厂检查结果,尽可能减少重复评价和现场检查;对涉及型式试验的,相关指定实验室应在物流运输允许的前提下,合理、优先安排3C**检验工作。涉及消防产品自愿性**的,各**机构可采信其他自愿性**评价信息,疫情期间可采信企业获得资质的自有实验室检验结果。
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强调,各消防产品**检验机构要结合单位实际,改革方式方法,创新服务举措,进一步优化细化疫情防控期间的各项工作措施并及时向社会公布,确保为消防产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提供*优质的**检验服务和技术支持。